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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6-06-11 19:48    文字:【】【】【

  首页「万向注册」首页2024年1月18日下午15时20分许,关某明在牡丹江龙铁运达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燃气公司)二层接待室的室外平台敷设网线过程中,不慎踩空坠落至距离平台3.4米的地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6时33分死亡。

  1月21日,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立即对这起举报案件展开核查,市应急管理局主管副局长组织局调查科、危化科以及市住建局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前往运达燃气公司先期了解情况。1月26日,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市住建、公安、工会以及西安区应急等部门负责同志正式成立核查组展开核查工作,委托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核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调查取证、技术鉴定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件发生的经过、死亡原因,认定了事件性质,提出了整改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牡丹江龙铁运达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2月03日,住所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卡路车站1号,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隋某龙,实际负责人丛某峰。经营范围:甲烷、乙烷、丙烷、乙烯、丙烯、液化石油气等,目前主要从事液化石油气的存储及气瓶充装。

  2024年1月18日上午10时许,运达燃气公司充气操作工崔某福以个人名义打电话联系其师傅关某明,让关某明来运达燃气公司安装一个网络信号放大器,以方便他在休息室玩手机游戏。当日12时许,崔某福开车把关某明接到运达燃气公司,丛某德在公司接待室陪同关某明喝茶聊天。14时许,关某明站在人字梯上开始在运达燃气公司院门口二层接待室的室外平台由东向西沿着房檐敷设网线,崔某福配合扶着梯子。期间崔某福有事离开,遂让公司的勤杂工刘某忠协助扶着梯子。随着布线的进行,梯子不断移动,最终移动到平台西侧临边缺少护栏的位置。15时20分许,站在梯子上安装网线的关某明电话响了,他从梯子上下来准备接电话,在下来的过程中一只脚落到平台临边无防护的位置,不慎踩空坠落到距离平台3.4米的地面。

  刘某忠看见关某明摔到地面,马上跑下去,看见关某明侧卧在雪地上尚有呼吸,已不能说话,便大喊“关师傅”。在院子里的丛某德听见喊声也赶过来,组织人员用门板把关某明抬到公司的面包车上。现场有人拨打了120急救电线救护车医护人员约定在兴隆大桥南侧转盘道处交接病人。丛某德跟随救护车陪同来到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当日下午16时33分,关某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地点位于牡丹江市西安区卡路车站1号运达燃气公司大门西侧,该处有一栋二层生活区用房,一层是公司员工食堂,二层是接待室。二层的室外有环状平台,平台宽度0.8米,临边设置高度为855mm护栏,在平台西侧临边有宽度450mm的位置未设护栏。二层生活区用房西侧毗邻一单层建筑物,是公司员工休息室,崔某福等人工作之余在此休息。

  1.运达燃气公司充气操作工崔某福因休息室WIFI信号不好,不方便休息时个人玩手机游戏,在未请示和报告公司负责人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请十多年前就认识的师傅关某明(曾在电信大楼维修手机,安装网线比较专业)帮忙安装一个信号放大器,关某明自带网线及信号放大器到公司帮忙安装。

  2.崔某福于2023年4月入职运达燃气公司,运达燃气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本人承认是个人行为找关某明帮忙,与运达燃气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无关。

  3.运达燃气公司负责人丛某峰2024年1月18日未在公司,崔某福从未向其报告过安装信号放大器事宜,丛某峰对此不知情,运达燃气公司现有WIFI信号能够满足日常办公需要。

  4.丛某德为丛某峰三叔,非运达燃气公司员工,原在联通公司工作现已退休,退休后在运达燃气公司院内养狗,经常来运达燃气公司逗留。其本人和关某明是多年朋友关系,事发当日陪同关某明喝茶聊天,对关某明帮忙安装信号线.安装信号放大器路径为:从运达燃气公司二层接待室连接WIFI信号线,沿着二层的房檐下由东向西敷设,敷设完成后拟在二层的西南角安装无线.监控显示:关某明沿着房檐(房檐距离二层平台3.03米)开始敷设网线米左右),勤杂工刘某忠帮忙扶着梯子,关某明多次上下自东向西移动梯子,未佩戴任何个体安全防护用品。

  7.运达燃气公司提供了日常隐患排查台账,台账显示仅对生产区域及设备设施进行排查,排查范围不全面,未排查出二层平台西侧临边端部缺少护栏的隐患。

  8.运达燃气公司提供了《外来人员管理制度》,但对关某明进入厂区安装网线作业行为未执行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

  10.2024年1月18日,关某明胞妹关某寒在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尸体解剖告知书签字“不同意尸检”;1月28日,崔某福与关某明家属签订补偿协议书并支付赔偿金,当日关某明遗体在牡丹江市第一殡仪馆火化。

  11.该起事件发生后,运达燃气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能够积极组织推动救援及相关善后事宜,降低此起事件带来的社会影响,不存在主观恶意瞒报、谎报行为。

  关某明,男,现年62岁,退休前在牡丹江电信大楼维修手机,其在本起高处坠落事件中死亡。

  关某明在未佩戴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违规高处作业,从梯子上下来接电话过程中,一只脚落到平台临边无防护栏杆位置,不慎踩空坠落至距离平台3.4米的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按照《黑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意见》(黑政办发〔2020〕32号)“(四)事故性质和责任认定1.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涉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人员行为目的和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分析判定是否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认定事故性质。”的规定,该起事件不符合构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基本条件。

  运达燃气公司主要从事液化石油气的存储及气瓶充装,该起事件与上述生产经营活动无关,且公司现有WIFI信号能够满足日常办公需要。

  崔某福请关某明帮忙安装信号放大器,用于方便个人玩手机游戏,且从未向运达燃气公司负责人丛某峰报告过安装信号放大器事宜,丛某峰对此不知情,其行为目的属个人行为。事件发生后,崔某福本人主动与关某明家属达成补偿协议并支付赔偿金。

  综上分析判定该起事件性质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因个人行为引发的意外亡人事件。

  1.运达燃气公司执行《外来人员管理制度》不到位,充气操作工崔某福在未报告企业负责人的情况下,擅自带外来人员在公司区域内敷设安装信号线.运达燃气公司安全隐患排查范围不全面,长期未发现生活区二层平台西侧临边缺少防护栏杆的问题,为本起坠落事件发生埋下隐患。

  1.运达燃气公司要深刻吸取“1·18”一般高处坠落事件教训,组织召开通报暨警示教育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建议运达燃气公司按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充气操作工崔某福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牡丹江市应急管理局和市住建局备案。

  2.运达燃气公司要立即整改二层接待室平台西侧临边端部缺少护栏的安全隐患,同时要举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整体上水平。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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